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,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、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,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。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东方园林”)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订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〉的议案》。现将修订条款和具体内容公告如下: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,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,实际参会董事9人。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,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一、审议通过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》全文及其摘要;
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》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(),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》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以及《上海证券报》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等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,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公司董事会拟对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做出修订。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上披露的《关于修订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〉的公告》。
《关于修订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〉的公告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。